根据《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20号)的规定,经项目咨询评审专家评审,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阶段参股以下项目,现予公示。
由宁波友创兆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大科技园宁波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鄞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云创蔚来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迪帆启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设立,浙大友创(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友创新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
由杭州海邦沣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东投创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香溢融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游海邦星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设立,浙江海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海邦星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由宁波诺登盛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盛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袁峰以及汪旭栋出资设立,宁波诺登盛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诺登瑞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筹)”。
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6日,共7天。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4-87298234。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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