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11〕 308号)的规定,经项目咨询评审专家评审,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阶段参股以下项目,现予公示。
由宁波智慧首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燕园世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燕园姚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市工业(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宁波燕园世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由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奉化经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鹏源东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创投资有限公司、陆建良、毛煜、宁波高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金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上海金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金浦鹏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示期为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9日,共7天。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4-87298234。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