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20号)的规定,经项目咨询评审专家评审,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阶段参股以下项目,现予公示。
由上海臻泓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常州钧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合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恒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滋奔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黄宏以及张林昌出资设立,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金浦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
由上海绿河智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绿河景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阳澜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静怡、任照萍以及单含文出资设立,上海绿河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绿河晨羲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由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甬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吉县国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丽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国改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吴兴经开博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衢州汇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夏创星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岩高新普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安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长兴金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普华凤起(宁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4日,共7天。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4-87298234。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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