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11〕 308号)的规定,经项目咨询评审专家评审,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阶段参股以下项目,现予公示。 1.由宁波君润科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蒋会昌等出资设立,宁波君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才富君润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由宁波绿河鼎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首科绿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绿河燕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姚力军、潘杰、李臣等出资设立,宁波绿河燕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绿河燕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公示期为2015年9月19日至2015年9月25日,共7天。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4-87298234。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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