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11〕 308号)的规定,经项目咨询评审专家评审,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阶段参股以下项目,现予公示。 1.由宁波嘉诚紫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创天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出资设立,北京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宁波嘉富诚生命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由宁波伯乐沃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英飞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宁波市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出资设立,宁波英飞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管理的“伯乐英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公示期为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7月3日,共7天。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4-87238347。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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